校畢業門檻
全校性畢業門檻項目 | 檢定方式、通過條件 | 補救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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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文(中文)能力 | 本校基本能力之國語文能力檢定,檢定通過標準60分。 | 至少二次國語文能力檢定未通過者,可加修「閱讀與寫作(0學分/2小時),並學期成績及格」抵補,加修之課程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 |
英語文(英文)能力 |
1.全民英檢初級通過者或相同等級之英檢通過者。 2.本校基本能力之英語能力檢定通過標準60分。 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。 |
至少二次英語文基本能力檢定未通過者,可加修「基礎英文閱讀與會話(0學分/2小時),並學期成績及格」抵補,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 |
電腦資訊(資訊)能力 |
1.電腦相關丙級證照考試通過,或電腦相關乙級筆試通過者。 2.本校基本能力之電腦資訊能力檢定,檢定通過標準60分。 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。 |
至少二次電腦資訊能力檢定未通過者,可加修「電腦基礎理論與應用(0學分/2小時),並學期成績及格」抵補,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。 |
校內外服務服務學習 時數30小時 (其中校外服務時數不得低於15小時) |
1.透過參與社團服務性活動完成時數者。 2.修習相關服務學習專業課程並完成時數者。 3.透過參與弱勢團體及社區機構服務並完成時數者。 4.參與教學及行政單位服務。(需申請) 5.校園專業服務學習。(需申請) 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。 |
若大四生無法配合機構或單位進行服務,可至服務學習組協調,由服務學習組指派任務,直至完成30小時時數。 |